李向平
繼2007年四川新都寶光寺以99萬元拍賣頭炷香,把拍賣所得款捐給了貧困學生之後,如今各大寺院紛紛效仿。他們以佛教慈善拍賣的方法,參與社會慈善事業。除了拍賣燒頭香外,還有新年祈福、除夕夜的「撞鍾權」、「撞鍾券」、吉祥開光號碼拍賣等等,形式多樣,不一而足。雖然這些慈善拍賣而獲得的許多善款,基本上都以捐贈的形式送到了需要幫助的機構或人群手中,然而,佛學界以及社會各界對此現象所展開的討論卻並未停息。這些討論涉及到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佛教的發展路徑及其特徵等重大問題。
觀點之爭
對於這一問題的討論,很容易出現兩種彼此對立的觀點及其傾向,如同辯論賽事中的正方與反方。
首先,著重於宗教神聖性方面的觀點,無疑會從佛教的神聖性出發,對此予以批評。認為這些慈善拍賣的行為多少會影響寺廟的清凈和莊嚴,有損出家人的法相尊嚴。佛教的慈善事業必定要做,但不是依靠這樣的慈善拍賣方法,而應當依據佛教的神聖性和公信力。
其次,最有可能的觀點,就是對近年來泊自美國的宗教市場論的誤解,以為宗教就是一個市場,只要根據宗教信徒的要求把宗教事業做成了宗教產品,宗教就能夠發展,就能夠構成彼此之間的良性競爭。因此,這種觀點認為,佛教寺廟從事慈善拍賣等等宗教營銷活動,無疑會大大增強佛教的社會影響力。這是把宗教市場論簡單視為宗教市場的經營了。
當然,對此問題的討論,還有可能出現第三種立場,那就是出於發展寺院經濟的考慮。為了發展佛教,發展寺院經濟是必經之路。重慶華嚴寺方丈道堅法師曾發表一篇相關文章《發展穩定寺院經濟,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其主要觀點:佛教經濟是以寺院經濟為基礎的,是支撐三寶事業的命脈。現在我國佛教寺院的經濟收入,主要有農業、旅遊業、宗教產業三種類型。目前最多的是第一類,處在廣大邊遠地區或農村地區的寺院,主要是以農業為依託的原始經濟模式,勉強維持溫飽水平,對社會所發揮的宗教功能也極其有限;在旅遊業發達地區,如四大佛教名山等地的寺院,採取的則是以旅遊業為主的經濟模式,即出家人以發展旅遊業如寺院門票(大多數寺院門票可能不一定是佛教寺院收取的)、開辦旅遊相關產業,所獲得的利潤用於寺院的建設、文物的保護、寺院日常開支或興辦佛學院等;第三類是城市化佛教,多以宗教產業維持生計,如興辦素食餐飲及加工業,開佛教用品及佛教書籍商店,經營香火紙燭,進行宗教法事以及接受宗教捐贈等,以產業化模式養寺安僧,或弘法濟世。這些寺院經濟模式最大的特色是不穩定性,容易受到市場影響,一旦遭遇特殊情況,寺院沒有抵禦經濟風險的能力,只有破產一途。如何發展穩定的寺院經濟,推動佛教事業的發展,就成了當今寺院方丈們最重要的課題。
對於 「功德」與「慈善」這一對概念的理解和認識,是左右人們討論、爭論佛教慈善拍賣現象的關鍵。
事關佛教慈善拍賣現象的討論或爭論,筆者認為涉及到佛教界、學術界及其他社會各界對與此相關的一對主要概念的理解和認識。這一對主要概念,就是「功德」與「慈善」。
關於「功德」概念,功指善行,德乃善心,意指功能福德,亦謂行善所獲之果報。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為善行之德,故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幾乎所有與佛教相關的事體,無不與此緊密關聯。信佛、念佛、做善事、供養三寶、世人拜佛誦經布施供養等,幾乎都可視為「做功德」。
《大乘義章》九曰:「言功德,功謂功能,善有資潤福利之功,故名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為功德。」《天台仁王經疏上》曰:「施物名功,歸已曰德。」《勝鬘經寶窟上本》曰:「惡盡言功,善滿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
梁武帝肖衍曾經虔誠信佛,大興佛寺,精研教理,時遇遠道而來的菩提達摩,便問:「朕即位以來,造寺寫經,度化僧眾不可勝數,有什麼功德?」
「這僅是修的人天小果,屬有漏之因,不過像隨身而動的影子一樣虛幼不實。」
達摩說:「不染煩惱,圓融妙凈,身心中一切念頭空空寂寂,這樣的功德,不是靠做些善事就能求到的。」
梁武帝以國家財力建480所寺廟,度數十萬出家人,達摩祖師說並無功德。正如凈土法門法師《談功德》那樣:功是修行的功夫,德是本性的德能;功是戒定,德是智慧,三世諸佛的教法即是戒定慧三無漏學。修功是斷煩惱塵沙無明,德是本性中之智慧現前,能了生死、出三界、證菩提的是功德。
關於「慈善」的概念,中國人古已有之。博愛為慈,樂舉為善,以慈行善。
在我國傳統文化典籍中,「慈」是「愛」的意思。孔穎達疏《左傳》有雲:「慈者愛,出於心,恩被於物業」;又曰:「慈為愛之深也」。許慎的《說文解字》中也有解釋道:「慈,愛也」;亦謂「上愛下曰慈」。又如《北史·崔光傳》中所講:「光寬和慈善。不忤於物,進退沉浮,自得而已」雲雲。
現代的慈善概念,一般的定義是:從同情、憐憫或宗教信仰出發對貧弱者以金錢或物品相助,或提供其他一些實際援助的社會事業。至於從事社會事業的主體,是民間非營利性組織,由捐贈人提供財產等並由其職員進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務於社會。慈善捐助作為最悠久的社會傳統之一 ,藉由金錢的捐助和其他服務,來提升人類的福祉。
自兩漢之際佛教傳入我國之後,「慈善」二字便與佛教結下不解之緣。我國的慈善事業,同樣有著自己悠久的傳統,並且多與佛教相關。漢唐寺院濟貧、賑災、醫療、戒殘殺;宋代養老扶幼事業的勃興;元代醫療救助的興起;明清民間慈善群體,在我國慈善史上首屈一指。
而功德與慈悲結合起來,最常見的說法是大慈大悲。《大智度論》第二十七《釋初品·大慈大悲義》:」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而使一切生命體感到快樂的,稱為「大慈」。
為此,我國的大量慈善事業都是與佛教慈悲意識分不開的,特別應該指出的是,佛教將「因果業報」的觀念引入慈善事業,對於推動更多的人以「行善事、得好報」的廣義功利目的,投入到現實社會的慈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家至今仍沿用的「功德無量」,恰好蘊涵著深刻的佛教業報思想。實際上,許許多多人正是為了「功德無量」的慈善事業,不惜獻出巨額財產、甚至獻出悠悠此生。雖然歷史上亦曾有人對此「行善得報」的信仰與思想提出過批評,所謂「務施不關周急,歸德必在於己。」認為哪怕是為了來世的果報,也是本質自私的行為。但這種批評,也常常被認為是有些苛刻。
慈善是功德,卻不局限於功德;功德是慈善,但要求普遍的慈善。兩者可以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追求功德是佛教信仰的要求,慈善是公共事業和社會愛心。功德能夠與慈善整合,既有內在的關聯,亦有彼此的分別,但總的來說,不能簡單地混同為一件事情。
功德業報的信仰方法,筆者以為主要是以佛教信徒為對象而言的。如凈土法門法師1996年4月於美國達拉斯佛教會講《地藏經大意》時說:「福德是可以自己與他人受用享受的,比如金錢、房屋等;而功德是自受用的,修持清凈心是可以讓福德轉化為功德。」
對於建立功德信仰的佛教信徒來說,無論做的是教內還是教外的慈善事業,那是無法採用經濟運作方法的,更不能使用市場營銷的方法。那樣的話,這些事業儘管也具有信仰和慈善的考量蘊涵,但最終也難免建構一種「買賣式的信仰」、營銷式的慈善服務。採用這種方法,即使你沒有要求,我也能夠給你製造出一種要求,使你接受我的營銷目的。很有可能,這種所謂的信仰方式,是被製作出來的。雖然這是基於一些人的信仰而做出來的不同功德,但這卻構成了營銷式慈善或買賣式信仰的弊端。2007年,筆者就曾提出了「慈善特殊主義現象」、或「殘補式」的慈善服務,討論的也就是這些現象。
與此相異,社會慈善事業則是社會共同的公益事業,是一種不能局限於佛教信仰對象的公共服務。如果採用市場方法或營銷方法,筆者認為是無傷大雅的。關鍵是不能把掙來的錢胡亂開銷了,只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用於公共慈善事業。
當前歐洲正在興起一種名叫「社會企業」的公益慈善方式,即用商業、企業的管理與運作方法,雖然按照社會企業的註冊法規和經營宗旨,其所得資源統統要用之於社會慈善事業,不得用於他途,但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還是可從中獲取一定的報酬。這樣做的好處是,它們能夠自負盈虧,非但不給社會增加負擔,還能夠完全做到自治、自理、自養,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來直接從事社會公益事業。
一種信仰,兩種境界,兩種結果。教內人士談功德,行善積德,本是信徒的分內事;教外服務則求其公共效益。因為,慈善事業乃是一門共同而公共的普遍事業。它們受益的對象,並不局限於佛教信徒。
慈善事業既是經濟事業發展的晴雨表,也是調節貧富差別的平衡器。當代社會一般具有三次分配。通過市場實現的,是人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實行的則是收入的第二次分配;在習慣、道德、宗教信仰的影響下,個人出於自願將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社會,乃是其中的第三次分配。公益慈善事業,實際上就屬於這第三種分配。如果把佛教的慈善行動局限於慈善拍賣的話,那麼就有可能會忽略了第三種分配所包含的社會意義與社會功能了。
因此,慈善是功德,卻不局限於功德;功德是慈善,但要求普遍的慈善。佛教信徒很喜歡功德慈善,而中國人亦很希望慈善功德,這兩者是可以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在我國社會目前尚無公益慈善基金的法人組織,佛教界大多局限於僧團、寺廟而無教團組織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基金的前提下,佛教界的慈善拍賣行動,本是善舉,只是出於宗教慈善、公共事業的更高要求,其中還有值得思考的地方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