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命濁的說法。人類共同的惡業增長、熾盛,會引起短壽的果報,此為末世之際的命濁。唐玄奘的弟子窺基大師在《妙法蓮華經玄贊》卷四解說道:“今世人多皆短壽,極長百歲,是名命濁。此以本識名言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命根為體,善業力弱,命根漸短,由殺生業之所感故。”
若就個體而言,殺生有兩種果報:一短命,指因前世傷害物命,令其不得以盡天年,故感今生自身亦短命;二多病,指因前世惱害眾生,令其不得自在,故感今生自身亦多疾病。“殺生何故兼得多病。以殺生違適眾患競集故得多病。”
此殺生果報,被列為十惡果報之首。《華嚴經》卷三十五“十地品”中列出的十惡果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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