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汝楫是浙江省紹興人。宋徽宗宣和年間(公元一一一九年至一一二五年),盜賊犯境,黃汝楫便將所有錢財埋在地下。
後來,他聽說:盜賊抓了兩千人,把他們關在空房子。除非拿錢去贖人,否則那些人便會被殺害。
於是,黃汝楫立刻挖出他所埋的那兩萬串錢(一串有一千文錢),運送到賊營,贖回那些人。
那兩千人被釋放後,來到黃汝楫的住所致謝,歡喜聲大如雷響。
當天夜晚,黃汝楫夢到金甲神從天而降,並且說:「上帝有旨:因為你救活很多人,所以賜你五子登科!」
後來,他的兒子開、閣、閱、聞、都考上進士。
(評)他不但會羅致錢財,而且是一位會用錢財的人。要不然,埋了兩萬串錢一直沒有用,跟一堆瓦礫有什麼差別呢?又怎麼知道不會被別人發現和挖掘呢?甚至還有因此而得禍的呢?即使能留給子孫,賢能的並不在乎,愚笨的反而更會花費放蕩。
錢財有聚,必有散。聚得愈久,散得也必定愈快。我從未看見一個億萬富翁,把錢財留給子孫,是因為衣食逐漸空乏而後才轉為貧困。
還希望錢財散得不十分出醜為佳。
姚若侯說:「戰爭及兵慌馬亂是世界的劫運,拯救劫難的人順合天心,逆轉天運。天心好生,所以我們要順承它。天運行殺,所以我們要逆以挽救它。想要在一天內行千百善,以一人而救千百人,除了這種事以外,沒有著力的地方了!」(《德育古監》第八十八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