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卷二 《二十四悌》
悌篇
一、【季姜雍穆】
季姜雍穆。化播二婦。親繼無分。堂號三母。
【原文】
漢王敬伯妻文季姜。前妻有子博。女紀流。季姜有子康稚芝。女始示。前後八子。撫育恩愛。親繼若一。嫁紀流。分己婢給之。博好寫書。姜手為作表袠。博妻楊進及博子遵妻張叔紀。服姑之教。皆賢。號三母堂。季姜命康稚之妻。事進如姑。年八十一卒。四男棄官行服。四女亦從官舍交赴。內外冠冕百有餘人。當時榮之。
季姜幼讀詩書。其雍穆固無論矣。而其敬長之道。尤可稱焉。敬伯堂祖母性嚴。子孫雖見官二千石。猶杖之。婦跪受罰於堂。歷五郡。祖母隨之官。後以年老。不願遠鄉里。季姜亦嘗侍養左右焉。
【白話解釋】
漢朝時候。有個王敬伯的後妻。叫做文季姜。王敬伯的前妻。遺下了三個孩子。兒子名叫王博。女兒大的名叫王紀。小的名叫王流。文季姜自已生的兒子。一個叫王康。一個叫王稚。一個叫王芝。女兒名叫王始王示。文季姜撫育前前後後的八個子女。不論親晚。都是一樣看待他。嫁女兒王紀和王流的時候。把自己的丫頭分給他們。王博喜歡寫字。就親手給他做書套子。王博的妻子楊進。和王博的兒子王遵的婦人張叔紀。都能遵循了婆婆的教訓。個個非常賢德。人家稱他們為三母堂。文季姜吩咐自己的兒子王康和王稚兩個人的妻子。服侍大姆楊進。應當像孝敬婆婆一般的。後來文季姜死的時候。年紀已經八十一歲了。四個兒子都卸了官職。四個女兒也都從衙門裡出發。星夜奔喪。內外穿戴官帽的人。一共有一百多個。那時候的人。都覺得他們非常榮耀。
二、【穆姜仁愛】
穆姜溫仁。化繼為親。四子改過。母氏艱辛。
【原文】
漢陳文矩妻李穆姜。早寡。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謗毀日積。穆姜衣食撫字。皆倍所生。前妻長子興疾篤。母親調葯膳。憂勞憔悴。興瘳。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性。我兄弟禽獸其心。過惡深矣。遂將三弟詣縣。陳母之德。狀己之罪。乞就刑。縣言之郡。郡守表其母。四子許令自新。皆為良士。母八十餘卒。
呂坤曰。世皆恨繼母不慈。而寬於前子之不孝。皆偏見也。兩不得。兩有罪。要之禮責卑幼。則尊長無不回之天。故有閔損。不患衣蘆之奸。有王祥、不患守柰之虐。吾因穆姜慈。而有感於世之恕前子者。
【白話解釋】
漢朝陳文矩的妻子李穆姜。年輕時候。丈夫就死了。自己生了兩個兒子。前妻生下的兒子。有四個。前妻的四個兒子。以為不是他所親生的。所以時常說他的不好。於是對他的感情。也就一天壞似一天了。可是李穆姜料理他們兄弟四個人的衣服和飲食。總比給親生的兒子好上一半。到了後來。前妻的大兒子名叫陳興的。生了病。十分危險。李穆姜就親自給他煎葯調湯。日夜很辛苦地看護。心裡非常憂愁。神氣也就非常憔悴了。於是陳興也發了天良。等到病好、就叫了三個同胞兄弟。對著他們懺悔著說。後母的天性。十分仁厚。十分慈愛。這樣的扶養了我們。我們還說他的短長。這真是禽獸的心腸了。我們的罪惡。是何等的深重呵。於是就帶了三個弟弟。同到縣官面前。聲明後母的仁慈。和自己的罪惡。甘心受著刑罰。後來縣官就把這件事告訴了知府。知府就表揚他們的後母。一面應許他那四個兒子改過自新。從此以後。都做了很良善的書生了。李穆姜死的那年。已有八十多歲了。
三、【統姊助粟】
駱統之姊。憫弟日衰。助與私粟。悌道無虧。
【原文】
吳新陽亭侯駱統、字公緒。會稽人。俊之子也。事嫡母甚謹。時值飢荒。鄉里及遠方客。多有睏乏。統為之飲食衰少。其姊仁愛有行。寡居無子。見統甚哀之。數問其故。統曰。士大夫糟糠不足。我何心而能獨飽乎。姊曰。誠如是。何不告我。而自苦若此。乃自以私粟與統。統一日散盡。姊又以告母。母亦賢之。遂使分施。
駱統姊之與私粟。因哀弟之減食日衰也。悌也。駱統姊之母之使分施。因駱統姊弟之慈心助濟也。仁也。亦義也。同一事實。而兩樣心腸。要之姊弟雖為兩家。而究同一氣。誰謂從夫後。不必計及弟哉。
【白話解釋】
三國時候。吳國的新陽亭侯駱統。號叫公緒。是會稽人。就是一個名叫駱俊的兒子。他是庶出的。可是他的侍奉大的母親。十分恭敬。有一年。年成很荒。本地的鄉民。和遠方的客人。都受了飢餓。非常困苦。駱統就十分慷慨地送米施粥。去救濟衰老和稚弱的人。他有個姊姊品行很好。做人又慈善。可是守了寡。也沒有兒子。看見了弟弟很辛苦、很忙碌。覺得非常憐惜。屢次問他究竟為著什麼緣故。駱統說。現在人家都在飢餓的當兒。我那裡有心想獨自吃著飽飯呢。姊姊便說道。既然是這樣。那末為什麼不和我商量。要自己苦得這般田地呢。馬上搬出私自積下的谷。交給了駱統。駱統在一天以內。就都散施完了。後來姊姊又去告訴母親。母親也就很喜歡。吩咐繼續地去施給貧苦的人。
四、【鄭曹葬嫡】
曹氏和儉。盈滿為憂。讓嫡合葬。芳著蕙幬。
【原文】
晉鄭袤繼妻曹氏。魯國薛人也。事舅姑甚孝。躬自紡績。充奉養。至於叔妹群弟之間。盡其禮節。得姑姒之歡心。及袤官司空。子默等並顯。曹深懼盛滿。食無重味。衣必浣濯。祿秩必班散親族。家無餘資。袤元配孫氏早亡。瘞黎陽。袤卒。議者逢曹意。欲不合葬。曹曰。元配從葬。禮也。備儀從迎之。執雁行禮。祠祀合葬焉。
趙姬下叔隗。晉國之悌史也。曹女讓孫氏。晉朝之悌史也。其言孫氏元配。理當從葬。不可使孤魂無依。豈將來己之孤魂。可無依乎。且其於叔妹群弟。盡其禮節。舅姑姒娣。鹹得歡心。其悌德尤足多焉。
【白話解釋】
晉朝鄭袤的後妻曹氏。是魯國薛地方的人。他服侍公公婆婆都非常孝順。自己很辛苦地紡著紗。織著布。這樣地賺了錢去奉養公婆。並且對待小叔和小姑。並他丈夫的從堂弟弟等。都很有禮貌。所以很得婆婆和姆姆的喜歡。等到鄭袤官做到工部尚書的時候。他的兒子名叫鄭默的等等。也都很顯達了。曹氏生怕家裡太富貴了。要漸漸的奢華起來。所以他每逢吃飯不用多味。穿過的衣服。必定洗了再穿。得到的俸祿。也就馬上散給親族裡貧苦的人。因此家中毫無積蓄。鄭袤的元配姓孫。早已死了。厝在黎陽地方。等到鄭袤死了。一班人都去曹氏跟前討好。想不和孫氏合葬。曹氏就說道。元配合葬。這是很合古禮的。那裡可以不合葬呢。就備了儀仗和隨從去迎接了來。行著姊妹的禮。很恭敬地去祭祀。竟把鄭袤和孫氏合葬了。
五、【王舜育妹】
王舜七齡。撫妹甚厚。長復父仇。爭為謀首。
【原文】
北齊王舜年七歲。其父子春為從兄長忻夫妻所殺。有二妹。粲五歲。璠二歲。寄食親戚。舜撫育之。恩義甚篤。既長不嫁。密謂二妹曰。家無兄弟。我姊妹不復父仇。誰復父仇者。二妹皆泣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牆入。手殺長忻夫婦。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為謀首。縣不能決。聞於朝。隋文帝詔特原之。
以七歲女子。上無父母。終鮮兄弟。而撫育五歲二歲之二妹。寄食親戚。孤苦伶仃。竟得長大。同復父仇。其操心也危矣。其慮患也深矣。姊妹三人。爭為謀首。千古下猶為嘉嘆不已。豈特文帝嘉嘆已哉。
【白話解釋】
北齊時候有個女子。姓王名舜。年紀七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名叫王子春。被一個從堂哥哥名王長忻的兩夫妻所謀死。那時候王舜還有二個妹妹。一個名叫王粲。才五歲。一個名叫王璠。只有二歲。三個孤苦伶仃的姊妹。只好寄養在親戚的家裡。王舜照管二個妹妹。相親相愛。恩義很深。到了年紀長大了。也不願出嫁。很秘密地對著二位妹妹說。我們家裡沒有兄弟。假使我們姊妹不去報復父親的大仇。還有那個來替父親報仇的人呢。二位妹妹聽了。都痛哭著說。我們都願意服從姊姊的吩咐。於是到了深夜。姊妹三個人都拿著快刀。跳過牆頭。一聲不響地把王長忻夫婦都殺了。殺了仇人以後。又到了父親墳前去哭告。一方面又到縣裡去請應得的刑罰。他們三個姊妹。大家爭著承認自己是主犯。縣官不能解決了。把這樁案情奏到隋文帝那兒。文帝以為情有可原。下詔特赦他們的罪刑。
六、【敬女代嫁】
崔敬小女。甘代女兄。嫁後貴顯。舉世為榮。
【原文】
唐冀州長史吉懋。欲為子頊娶南宮縣丞崔敬長女。敬不許。脅以事。懼而許焉。擇日下函。妻鄭氏不知也。及花車至。鄭始知之。抱長女大哭。長女亦堅卧不起。敬無以為計。欲自盡。其小女白其母曰。父有急。應殺身救解。設令為婢。尚不合辭。況吉亦望族。何足為恥。姊若不肯。兒請當之。遂登車而去。後頊官平章事。
崔敬小女之代姊出嫁。非特解其姊之為難。且救父之死。止母之哭焉。盡其悌。兼以盡其孝耳。不然。女無父母之命。豈可自薦乎。守經達權。君子之行也。嫂溺不援。猶豺狼也。父死不救。較豺狼更甚矣。
【白話解釋】
唐朝冀州地方。有個做長史官的。姓吉名懋。想給兒子吉頊和南宮縣的縣丞叫崔敬的大女兒結婚。崔敬不肯答應。因此吉懋就借了事端。用威力去強逼。崔敬怕禍。只得答應了。等到揀定好日子。下了聘禮。崔敬的妻子。還是夢在鼓裡。一點也沒有知道。直到迎親的花車到門了。鄭氏才如大夢初醒。抱著大的女兒大哭。大的女兒也睡在床里。很堅決地不肯起來。那時候崔敬進退為難。沒有法子。要想自殺了。虧著一個小的女兒。稟告他的母親說。父親有了急難。做女兒的是應該犧牲自己的身體。去解救父親的。這樣說來。就是叫我去做丫頭。我也不得推辭。況且吉家也是鄉里推重的人家。又有什麼可以羞恥的地方呢。姊姊如不願意的話。就是我代嫁好了。於是坐上花車就去了。後來吉頊的官做到宰相。
七、【韓鄭鞠叔】
唐韓鄭氏。撫叔勤劬。勖愈成立。卒為大儒。
【原文】
唐韓會妻鄭氏。愈之嫂也。愈生甫晬。失怙恃。鄭鞠之。念寒而衣。念飢而食。劬勞閔閔也。愈未齒。從兄官泰州。兄坐謗。遷韶州以卒。去故鄉萬里。幼孤匍匐不能歸。鄭拮據備至。竟以喪返葬。嘗撫其子。指愈而泣曰。韓氏兩世獨此耳。流涕滂沱。若不自勝。誨導愈。勖之成立。後為大儒。嫂之力也。及卒。愈哭之。絕而後蘇。
劉開曰。嫂之服期也。自退之始。叔之不為服。以遠嫌也。晬而亡天。嫂鞠之成。雖嫂也。實母也。何嫌之有。無於禮者之禮也。韓愈有焉。頌曰。萬里喪歸。風霜備歷。困苦飢寒。撫孤及叔。叔為大儒。夫人之力。
【白話解釋】
唐朝韓會的妻子鄭氏。就是昌黎先生韓愈的嫂嫂。韓愈生下了才周歲。父母都死了。全靠著鄭氏的撫養。天氣冷了。給他添衣服。肚子餓了。給他吃食物。小心愛護。是很辛苦的。韓愈在很年幼的時候。跟了哥哥到泰州上任去。後來哥哥遭了誹謗。貶到韶州。因此憂鬱死了。離故鄉有萬里。孤兒又小。鄭氏到了這種凄涼的境地。多麼的艱難困苦呵。但是他抖起精神。終於帶了幼弱的孤兒。和丈夫的靈柩。回到河陽去安葬。有一次、他用手撫摩著自己的兒子。並且指著叔叔韓愈。流著眼淚萬分凄楚地說。韓家兩代。只剩你們兩個孤苦伶仃的叔侄了。說到這裡。眼淚像雨一般的落下來。真有說不出的難過。後來把叔叔韓愈教養著。勉勵他上進。終於成了一個唐代有名的讀書人。這都是他嫂嫂的功勞呵。等到嫂嫂死了。韓愈就哭到昏去。後來才蘇醒的。
八、【王吳慈愛】
吳氏愛子。親繼同情。從姑之女。嫁如所生。
【原文】
宋臨江軍判官王益繼妻吳氏。撫州金溪人。好學強記。而恂恂自下。於事未嘗有所專。益生七子。伯與仲。元配徐出也。愛之甚於己子。二子卒。遇其嫠婦異諸婦。處內外親戚甚恩。有才訕。置之。未或藏怒也。自奉養。未嘗擇衣食。而人以窮困來歸者。分衣食周之。嫁三從姑女如己女。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鄉黨稱焉。
王吳氏之厚於前妻子。擬之孟陽氏、李穆姜、文季姜。有過之無不及。且遇前子之嫠婦異諸婦。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甚且嫁三從姑之女如己女。其善處於嫡繼姑嫂之間。殊令人心服焉。
【白話解釋】
宋朝時候。臨江地方判官王益的後妻吳氏。是撫州金溪地方人。喜歡讀書。並且記憶力很好。待人非常謙虛。非常誠信。做事也一些兒不自專的。王益一共有七個兒子。最大的和第二的兩個兒子。是前妻徐氏生的。吳氏對待他們。比對待自己所生的。還要愛惜。後來前妻的兩個兒子死了。他看待寡媳婦。也比待自己的媳婦加倍的體諒。對待內外的親戚。也很有恩惠。聽到人家謗毀他的時候。也不和人家計較。也不懷恨人家。自己平日的衣食。也很隨隨便便。並不選精擇肥。有窮苦的人。來到他家裡求依靠的。肯分了穿的吃的。很慷慨地去周濟他們。後來他替三個從堂的侄女出嫁。像嫁著自己的女兒一樣的待遇他。對待前妻的娘家。也像對自己娘家一樣的親昵。那個地方的人。都很稱美他。
九、【陳王堂前】
堂前守貞。愛妹及甥。且及甥子。姑嫂深情。
【原文】
宋陳安節妻王氏。孝養舅姑。撫孤恤族。鄉人敬之。呼曰堂前。初、歸陳氏時。小姑尚幼。堂前鞠育之。及笄。厚嫁之。舅姑歿。小姑求分財。盡出室中所有遺之。小姑所得財。為其夫所盡。又買田宅撫其甥。教之。甥卒。又撫教其子。其他親屬。貧不能存者。教養婚嫁。至三四十人。子孫遵遺訓。五世同居。以孝友著。幹道中、表門。
郭燮熙曰。陳堂前王氏。一節婦耳。以幹家有法。而家日裕。不惟奉舅姑孝。並厚遇小姑。以及其甥。且及於甥之子。其他親屬。受惠者眾。雖曰家裕使然。而親親仁民。樂善不倦。又奚可及哉。
【白話解釋】
宋朝陳安節的妻子王氏。供養翁姑。非常孝順。又能夠撫育孤兒。救濟同族。所以鄉里中人很敬重他。都叫他為堂前。就是慈愛母親的意思。從前王氏嫁到陳家來的時候。小姑還很幼小。王氏就教養著小姑。到了成年。添備了很豐厚的妝奩。給他出嫁。後來公公婆婆死了。小姑回家。要求分父母的遺產。王氏就把家中所有的東西都給了小姑。那知小姑的丈夫把拿了去的財物。全數用光了。王氏又買了田造了屋去安頓外甥。並且教養著他。後來外甥死了。他又撫養教訓外甥的兒子。有幾家親眷窮得沒有飯吃的。王氏就拿出錢來教養他們。給他們婚嫁。受著王氏恩惠的。竟有三四十個人。後來他的子孫。都能繼承他的教訓。五代同居。並且個個對父母很孝順。對兄弟很友愛。在乾道年間。表揚他的滿門。
十、【章嫂讓兒】
昌化章嫂。抱子育嬰。叔乞抱子。竟與新生。
【原文】
宋昌化章氏。兄弟二人。皆未有子。兄先抱族人子育之。未幾。其妻生子詡。弟曰。兄既有子。安用所抱之兒為。幸以與我。兄告其妻。妻猶在蓐。曰、無子而抱之。有子而棄之。人謂我何。弟固請。嫂曰。無已。寧與吾所生者。弟不敢當。嫂竟與之。後二子皆成立。長曰栩。季曰詡。栩之樵槱。詡之子鑄鑒。皆相繼登第。遂為名族。
呂坤曰。世俗兄弟可笑也。借馬而飢渴在懷。借衣而揉涴是囑。況乏嗣始得之兒。分以與弟。無德色。無吝心。顧不難哉。要之嫂氏之賢。不可及矣。割肉相與。雖舅姑難強之從。況意不出於夫子耶。
【白話解釋】
宋朝昌化地方。有姓章的兩個兄弟。都沒有兒子。哥哥先領了一個族中的孩子來撫養。作為兒子。取名叫章栩。那知隔了不久。自已的妻就生了兒子。取名叫章詡。弟弟就對哥哥說。你自己已經生了兒子。還要領來的兒子做什麼呢。請給了我罷。哥哥就去對妻子說了。這時他的妻子生了兒子。還沒有滿月。還在床上。他說。自己沒有兒子的時候。便去要了來。自己生了兒子。便把他丟棄了。人家議論起來。叫我怎樣對付呢。後來叔叔再三請求。嫂嫂回答說。這是沒法的。不如把親生的兒子給了你罷。弟弟不敢接受。可是嫂嫂十分誠意。結果是把親生兒子給了叔叔。後來章栩和章詡兄弟兩人。都能自立。章栩的兒子大的名章樵。小的名章槱。章詡的兒子。一個叫章鑄。一個叫章鑒。先後都中了進士。於是章家在鄉里中。成了很有名望的人家。
十一、【少娣化嫂】
蘇崔少娣。後食先勞。恭事四嫂。井臼爭操。
【原文】
宋崔少娣為蘇家婦。蘇兄弟五人。娶婦者四矣。日有爭言。鬩牆操刃。少娣始嫁。人憂之。少娣事四嫂。執禮甚恭。嫂有缺乏。即以己物遺之。姑役其嫂。少娣曰。吾後進。當勞。嫂未食。不先食。嫂各以怨言告者。少娣笑而不言。女奴來告者笞之。嫂兒溺其衣。無惜意。歲余。四嫂自相謂曰。五嬸大賢。我等非人矣。遂相與和睦。
呂坤曰。天下易而家難。家易而姒娣難。專利。辭勞。好讒。喜聽。婦人之常性也。然始於彼之無良。成於我之相學。三爭三讓。天下無貪人矣。三怒三笑。天下無凶人矣。賢者化人從我。不賢者壞我猶人耳。
【白話解釋】
宋朝時候。有一個女子姓崔名少娣。嫁到蘇家去做媳婦。他的丈夫弟兄共有五個。已經娶了四個嫂嫂。家庭裡面很不和睦。每天有拚命和爭鬧的事情發生。崔氏初嫁到蘇家來的時候。人家都替他擔憂。可是崔少娣對待四位嫂嫂。很有禮貌。看到他們需要物件使用的時候。每把自己所有的去送給他們。婆婆差嫂嫂們去料理家務的時候。崔少娣每每爭先去做。他說、我是來得最後的媳婦。應該格外效勞的。他在嫂嫂沒有吃過以前。不肯先吃。他有時聽到嫂嫂們的怨言。少娣老是笑著。一句話也不說。有底下人到他那兒來搬弄是非的。就用家法把他們打了。有時年幼的侄兒。把尿流在他的衣上。他也一點沒有可惜衣服的意思。這樣的做了一年多的媳婦。四位嫂嫂都懺悔了。大家說著。五嬸嬸是個大賢大德的人。我們比了他。真不是人了。於是大家都很和睦了。
十二、【朱戚廣悌】
戚氏廣悌。娣姒昆弟。夫家母家。族 一體。
【原文】
宋朱震亨母戚氏。蚤寡。家單甚。艱勤憔悴。孝事舅姑。教子義方。遇娣姒和。視姒子如己子。理家政井井。稍益裕。父貞孝先生紹。貧且病。迎就養。留十年而卒。不以喪葬為昆弟費。悉庀之。母兄死。育其三孤。朱氏群從女。貧不能行者。畢撫嫁。婺俗貧家產子多。輒溺之不舉。戚以倫理訓飭。以粟帛佽之。賴以生者甚眾。
戚氏廣行悌道。不特遇娣姒和。視姒子如己子。且推而至於群從女。及兄弟遺孤。甚至博濟婺州貧家各子女。而又非家資夙裕者。乃能如此。真所謂四海之內皆兄弟。天下一家矣。
【白話解釋】
宋朝朱震亨的母親戚氏。青年時候。就守寡了。那時候家境很不好。他能很勤儉很艱難地去支持門戶。而且侍奉年老的公婆。非常孝敬。教訓兒子。也有義方。對待嬸嬸姆姆們很和氣。看待侄兒好像親生一般。料理家務。井井有條。因此一天富裕一天了。他的父親貞孝先生名紹的。家裡很窮。又生了病。就去接來奉養。過了十年。父親死了。一切喪葬費用。都是自己拿出。不叫兄弟們負擔。後來同母的哥哥死了。就撫養著他的三個孤兒。朱家有好幾個堂侄女。家裡很窮。辦不起嫁妝的。他就撫養著。並且給他們一個個地嫁了出去。那時婺縣地方的習俗。貧苦人家。兒子生得太多的時候。每把他們溺死了不養的。戚氏就用人倫的大道理去訓導他們。並且拿了米拿了布去。幫助他們養著小孩子。因此靠著他生活的人很多很多。
十三、【姚里天倫】
遼妃姚里。奏疏重申。嫡子襲爵。不蔑天倫。
【原文】
遼亡。部眾推留哥為遼王。留哥奉金幣歸元。留哥卒。元使留哥繼妃姚里氏佩虎符。領其眾。姚里氏奏曰。留哥既沒。國民無主。其長子薛闍。扈從有年。願以次子善哥代之。使歸襲爵。元欲不遣薛闍。詔令善哥襲爵。姚里氏復奏曰。薛闍前妻所出。嫡子應立。善哥妾所出。若立之。是私己而蔑天倫。不可示後。元乃許之。
姚里氏不願自襲其夫爵。已屬難能可貴。更不願己生之子襲其父爵。兩番上奏。必以前妻所生之嫡子。襲其父爵。且願以己生之子。代其扈從。是真無我相者矣。不然。一遼婦耳。而能若此乎。
【白話解釋】
遼國滅亡了以後。部下眾人。推舉留哥做了遼王。留哥把金銀布帛獻進元朝。自己稱了臣。等到留哥死了。元朝命留哥的繼妃姚里氏掌握了兵權。管束部下的兵馬。姚里氏就上了奏章到元朝。說、留哥既然死了。國里的百姓沒有了君主。他的大兒子薛闍在朝廷里隨從扈駕。已有多年。今請用留哥的次兒子善哥到朝廷里來。代了他哥哥的職務。叫薛闍回來繼續他父親的官爵。可是元朝不肯叫薛闍回去。就命善哥職掌了一切。姚里氏再上奏章。說、薛闍是前妻所生的嫡子。是應該繼襲父親的官爵。善哥是自己生的兒子。設使把他立做遼王。那末是為了自己的私下利益。而蔑棄了天倫的大道理了。這樣長幼不分。是不可以去做後世的模範的。於是元朝也就答應他的請求了。
十四、【吳邱出資】
邱氏夫姊。出嫁贈資。從子己子。一視無私。
【原文】
元吳世昌妻邱氏。陽穀人。成童失父。佐諸兄奉母。以孝悌聞。世昌以明經為浙江舉首。委禽焉。既歸。奉舅姑。和先後。畢中矩矱。無逾節。夫有姊。出適。舉所齎資予之。吳同爨三百指。邱主家政。洪纖費皆所自出。視群從之子。猶己子也。日聚家塾中。執經羞服如一人。歲大儉。道殣相望。縮衣食以贍族姻。人尤以為難。
夫姊出嫁。舉所齎資予之。悌也。同爨三百。獨出所費無怨。亦悌也。視群從子如己子。其悌廣矣。縮衣食以贍族姻。其悌尤廣。至其夫官寧海。侍姑往。舅留。寧海有水鮮奇珍。先寄舅而奉姑。孝德可嘉矣。
【白話解釋】
元朝時候。有個吳世昌的妻子邱氏。陽谷地方人。年輕時候。死了父親。幫著哥哥去侍奉母親。他孝悌的行為就出了名。那時候吳世昌先中了秀才。後來又考取了浙江第一名的舉人。於是就用禮聘定了邱氏。等到結婚以後。侍奉翁姑。對待上下的人。都能循規蹈矩。沒有稍越了禮法的地方。他丈夫有個姊姊。出嫁的時候。邱氏就把自己儲蓄的錢財都給了他。吳家同鑊吃飯的有三百個人。邱氏管理了家政。一切大小的費用。都是他自己拿出來的。並且看待一班從堂侄兒。好象自己親生一般。每天一同聚會在家塾裡面讀書。給他們吃的穿的都是一式一樣的。有一年。年成很荒。在道路上都是飢餓死的人。邱氏減衣節食。去周濟親族。人家以為這尤其是難能可貴的。
十五、【詹徐認妾】
徐氏夫瓊。私婢生子。立趣迎歸。恩愛無已。
【原文】
明詹瓊繼妻徐氏。龍遊人。瓊前妻沒後。與婢通。生子傑。徐父母聞之。不肯歸女。瓊乃匿傑母子於外家。徐既嫁月余。以詢瓊。瓊對枝梧。徐曰。果是汝子。則與我子何異。雖其母亦吾所願見也。瓊察其詞意真切。以實告。徐立趣迎歸。曰。不獨得子。且得妾。真我幸也。爰使婢正妾禮。育傑甚恩。未幾。瓊卒。遂與婢撫傑成立。
婦人每不願其夫之有妾。更不願夫妾之有子。況尚未成為妾乎。況其所私者為一婢乎。況系未婚以前。其夫之私生子乎。乃徐氏知而迎之。正而妾之。恩而撫之。且以得子並得妾為幸。其孰能之。
【白話解釋】
明朝詹瓊的後妻徐氏。是龍游地方人。詹瓊在前妻死了以後。徐氏還沒有進門的時候。曾經和丫環私通。生了一個兒子。名叫詹傑。這個消息。傳到徐氏父母那裡。就不肯把女兒嫁給詹瓊了。詹瓊沒有法子。只得把詹傑母子兩個人。悄悄地躲在外婆的家裡。徐氏嫁來了以後。過了一個多月。就向丈夫問起他們母子的下落。倒把詹瓊問得滿面緋紅。呑呑吐吐。說不出話來。徐氏說。假使真是你的兒子。那末和我親生的。有什麼不同呢。就是兒子的母親。我也歡喜會見他呢。詹瓊覺得徐氏的態度很誠懇。說話很真切。就把一切情形老實地說了出來。徐氏催促丈夫。立刻地把他們母子迎接回來。徐氏很高興地說。不但有了兒子。並且又有了側室。這是多麼快樂啊。於是就叫這個丫環行了側室的禮。正了名分。養著詹傑十分親愛。過了不多時候。詹瓊死了。他們兩個人撫養詹傑兒成人長大。
十六、【李鄭金釵】
鄭氏遇妾。慈愛無涯。助婚庶子。乃出金釵。
【原文】
明太保李燧妻鄭氏。生一子繼先。即為燧納側室。生子繼光。鄭氏親抱育之。愛如己出。嗣後繼先為吏部主事。欲求其母之金釵。以為長孫納婦。鄭氏不允。旋出以助繼光婚。或問之。鄭氏曰。繼光無私財。且孫、稚子耳。遲之可也。繼先稍營家產。鄭氏不悅。曰。我常憂吾家福優於德。今復求增乎。人皆謂鄭氏能識大體。
郭燮熙謂世祿之家。須德優於福。乃能悠久。若福優於德。而復求增。便漸滿盈。天道虧之矣。曾文正以求闕名齋。蓋深明此義耳。乃李鄭氏已早見及。是為識大體。而嫡庶之不異視。尤足征其盛德。
【白話解釋】
明朝太保官李燧的妻子鄭氏。生了一個兒子。名叫李繼先。又給丈夫李燧娶了個偏房。也生了一個兒子。取名李繼光。鄭氏親自提抱他。撫育他。對待李繼光像親生一般的愛護。後來李繼先做了吏部主事官。要想求鄭氏的金釵。去給兒子聘定媳婦。可是鄭氏弗答應。不多幾時。卻把那隻金釵給了李繼光去做完娶的費用。有人問他。這是什麼緣故呢。鄭氏說。繼光沒有私下的積蓄。況且孫子年紀很輕。叫他遲一步。有什麼關係呢。後來李繼先去經營家產。給鄭氏知道了。很不高興地說。我常常憂愁著我家裡的功德很淺。享著這樣的福氣已經過分了。怎好再事增加呢。因此人家贊美鄭氏。說他是一個明白大道理的婦人。
十七、【魏王謝過】
王氏代鍾。謝過於鏞。母族一息。勸夫寬容。
【原文】
明魏鍾偶失於其兄。妻王氏聞之。治具延兄。為夫謝過。呼二兒使侍食焉。兄鏞固俊爽士。嘆曰。吾聞兄弟之好。以婦人敗。未聞以婦全也。吾弟婦其賢矣哉。一日。鍾嗛其表兄之子。曰卑幼也。乃數犯我。王氏曰。君母族惟一息耳。奈何不能寬容。鍾瞿然稱善。後孫校成進士。即庄渠先生。人咸論其為母德所致雲。
郭燮熙曰。兄弟之好。以婦人敗。所謂花底鶯聲巧。天邊雁影疏。傳之千秋。膾灸人口矣。乃魏王氏獨能為夫謝過於其兄。兄嘆其賢。且勸夫寬待母族之弱息。夫亦稱善。婦德純全。巾幗中能有幾人哉。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魏鍾偶然得罪了哥哥。給妻子王氏聽見了。特地備著菜蔬邀請哥哥。替丈夫謝謝冒犯兄長的過失。並且叫著兩個兒子。侍立在伯伯旁邊。陪他吃飯。魏鍾的哥哥名叫魏鏞。本來是個通達直爽的人。見了他弟婦這個樣子。嘆著說。我曉得兄弟感情的破裂。多為了婦人的離間。從來沒有為了婦人、成全了兄弟的感情的。像我的弟婦。真是賢德的人了。有一天、魏鍾很懷恨他表兄的兒子。說、他是一個年輕的小輩。竟敢屢次來觸犯我。王氏聽了。就對丈夫說。你的母親家裡。只剩這一個可憐的人兒了。為什麼還是不肯饒恕他呢。魏鍾覺得王氏的話。說得有理。頓時改變了態度。說他不錯。後來他的孫子名叫魏校的中了進士。就是有名的庄渠先生。人家都說這是王氏所積德的效果。
十八、【黃穆同居】
黃氏讓穆。穆氏禮黃。二妻同室。助宰信陽。
【原文】
明潘純妻黃氏。蘇州人。純官北京。更娶穆氏。穆父兄不知純有黃也。未幾。黃自蘇至京。純館之別室。穆知之。執妹禮以見。黃曰。吾來不知有汝。家有子婦田宅。吾當還。汝善事君子。乃遺以珠翠霞帔。穆父兄知黃至。將論純而歸女。穆理喻之。黃復以女妹禮、事其父兄。事遂寢。後純宰信陽。迎黃穆同居。十六年無間言。
黃氏賢矣哉。而穆氏亦賢。父兄且論純而歸女也。穆氏以理喻之。夫禮無二妻。其咎固在於純耳。黃氏初則欲讓穆而歸於鄉里。繼以女妹禮而事其父兄。厥事遂寢。家有賢妻。夫不吃虧。故曰內助也。
【白話解釋】
明朝潘純的妻子黃氏。蘇州人。後來潘純在北京做官。又娶了穆氏做妻子。那時穆氏的父兄。不知道潘純是早有了妻子的。隔了不多時候。黃氏從蘇州到了京城裡。潘純給黃氏住在別的屋裡。後來被穆氏知道了。就很謙虛的照著阿妹對姊姊的禮。大家相見了。黃氏說。我來的時候。不知丈夫已經有了你。那末蘇州地方。剩有兒子和媳婦。還有田產房屋。正要有人去料理。我是應當回去的。你在這裡好好的服事丈夫罷。把珠翠和禮服。都贈給穆氏了。後來穆氏的父親和哥哥。得知了黃氏到來的消息。想把穆氏接回去。又和潘純評理。穆氏再三解釋。黃氏也用了女兒妹妹的禮節。去對待穆氏父兄。一場風波。才告完結。後來潘純到信陽做縣官。迎接了黃氏和穆氏一同住著。有十六個年頭。大家和和氣氣。從來不說一句怨言的。
十九、【張潘告姒】
潘氏引過。問姒親疏。夫兄為泣。友愛如初。
【原文】
明張冀之繼妻潘氏。厚前室之家如己家。字他姬之子如己子。冀之有兄。素與冀之友愛。偶為其左右所離間。潘氏乃從容告其姒婦曰。娣之於姒。以何而親。姒婦曰。以兄弟而親也。潘氏曰。然則第奴舍客。比親兄弟誠有間矣。他人能以疏間親。我獨不能以親使親。此吾夫婦過也。其兄聞之泣。復歡好如初。
兄弟、本至親也。姒娣本疏。而以兄弟親也。第奴舍客。疏之至也。兄弟之不和。非傷於姒娣。必傷於左右。然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 如有潘氏者在。左右其奈之何。吾故以兄弟不和之罪。盡歸於姒娣。
【白話解釋】
明朝張冀之的後妻潘氏。對待前妻的娘家。像自己母家一樣。對待側室生的兒子。他像自己所生一樣的親愛。張冀之有個哥哥。本來和張冀之非常和睦。不料被左右的人暗中挑撥。兄弟們的感情便破裂了。潘氏就慢慢地的對姆姆說。我們同是異姓的人。為了什麼能夠大家親近的。姆姆說。這因為了兄弟的關係。所以能夠親近的。潘氏說。那末左右的人。比著自家兄弟。的確有親疏的分別了。別人家能用了疏遠的人。來離間親近的人。可是我不能把親近的人。愈加使他們親密。這是我們兩夫婦的過失啊。後來這番話。給張冀之的哥哥聽到了。心中很有了感動。便流下眼淚覺悟了。從此兄弟兩人。和先前一樣的和睦。
二十、【季吳畀田】
季妻吳氏。調護妾子。無父數言。分田乃止。
【原文】
明季在常妻吳氏。崇仁人。歸季後。生有三子。俱已授室分炊矣。而在常復納一妾。後生一子。及疾革。在常囑吳氏曰。善撫此子。吳氏奉命惟謹。在常卒。吳氏引妾同居一室。調護其子。無異己出。後三子欲共分余產。吳氏曰。此田乃汝父留以畀妾子者。吾若聽汝輩分之。則是我無夫。而汝輩無父矣。三子乃止。
已生三子而復置妾。非義也。父卒而子分余產。常情也。嫡室每偏護己子而輕視妾子。惡俗也。吳氏引妾同居一室。調護其子。無異己出。可謂一視同仁矣。乃偏護妾子。以余產盡畀之。賢哉吳氏也。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季在常的妻子吳氏。是崇仁地方人。嫁到季家以後。生了三個兒子。都已娶了婦人。大家分住的了。那知道季在常又去買了一個偏房。又生了一個兒子。季在常病重的時候。吩咐吳氏說。我死後請你好好地照顧這個孩子。吳氏很恭謹地接受了丈夫的吩咐。季在常死了。吳氏就把他小老婆接了來。同住在一個房子里。護養他的兒子。好像自己親生的一般。後來三個兒子要分余剩的家產。吳氏說道。這些田產是你們的父親。特地留給偏房和他的兒子的呵。假使我答應你們的要求。把那些田產分了。那是我忘記了丈夫。你們忘記了父親啊。這那裡可以呢。於是三個兒子也就罷了。
二十一、【王丁乳侄】
丁氏有嬸。棄子殉夫。寄養親女。為叔撫孤。
【原文】
明王序禮妻丁氏。五河人。序禮弟序爵客於外。為賊所殺。其妻郭氏。遺腹生子。越月。投繯以殉。丁氏適生女。泣謂序禮曰。叔已不幸客死。嬸復棄孤殉之。此呱呱者。君與妾之責也。妾初舉女。後尚有期。孤亡則斬叔之嗣。且負嬸矣。願以女寄養他家而撫孤。序禮從之。未幾。序禮亦死。丁氏無所出。遂撫叔子終老。
王丁氏恐叔嗣將斬。寄女撫孤。而序禮繼死。己無所出。夫嗣竟斬。或謂天道無知。非也。設丁氏當時不易乳撫孤。其舅姑之祀。且盡斬矣。叔之子、亦猶己之子也。卒賴叔子終老。謂非撫侄所致乎。
【白話解釋】
明朝王序禮的妻子丁氏。是五河地方的人。王序禮的弟弟名叫王序爵。在外邊旅行的時候。被強盜殺死的。他的妻子郭氏。生了一個遺腹兒子。以後自己就弔死了。這時候丁氏恰巧生了一個女。流著眼淚對丈夫說。叔叔在外。很不幸的死了。嬸嬸又拋著孤兒死了。這個啼啼哭哭的孩子。是你我的責任呵。好得我現在雖然生了女兒。還有生男兒的希望。萬一不能保全這個孩子。倒不是絕了叔叔的後代嗎。並且對不住嬸嬸的付託呢。我情願將新生的女孩。寄養到別人的家裡。那末可以專心去看護這個孤兒了。王序禮也答應了。隔了不多時。王序禮死了。丁氏自己終於沒有兒子。他就終身撫養著侄兒。
二十二、【樊女拒媒】
樊女拒聘。矢志扶衰。弟不事事。涕泣道之。
【原文】
明樊氏女。潮州人。年既笄而父母亡。二弟一妹並幼稚。女矢志不嫁。撫育二弟。里中巨姓聞之。爭遣媒妁致意。女謝曰。不幸家世中衰。弟妹尚未成立。惟有相依為命而已。及弟妹婚嫁畢。女年已三十。遂與戚黨屏絕往來。雖諸姑娣姒。罕見其面。弟或不事事。輒涕泣道之。及卒。年七十餘。弟侄以下。皆為服三年喪。
撫育弟妹。矢志不嫁。非易易事。其拒媒妁之辭哀。其教弟妹之心苦。其舉婚嫁之禮備。可謂無一不善矣。乃弟妹事畢。年已三十。竟與戚 屏絕往來。雖諸姑娣姒。罕見彼面。其鐵石貞心。尤可欽敬。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一個姓樊的女兒。是潮州地方的人。在成年的時候。父母先後死去了。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年紀都很幼小。樊女料理家事。護養弟妹。立志不願嫁人。後來鄰里有錢的人。聽到樊女的賢能。大家先後差著媒人來。傳達求婚的意思。樊女很委婉地辭謝著說。家門不幸。父母死了。境況衰落。弟妹又很年輕。不願一刻分離。只得大家相親相愛的依靠著罷了。等到弟妹們的婚嫁完了以後。他已經三十歲了。便和親戚們斷絕了來往。雖然很親的親戚和同族會面的機會也是很少的。有時看到弟弟荒廢了學業。就流著眼淚去勸導。等到死的那年。已有七十多歲了。弟弟侄兒們。都為他穿了三年的喪服。
二十三、【蔣女保弟】
蔣女喪親。弟幼且病。矢志守貞。保胤拒聘。
【原文】
明蔣希敏女。全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二弟均年幼。且患病。女乃立誓不嫁。母族欲為之媒。往告以意。女曰。己從夫而致二弟失所。父嗣以危。而謂我忍乎哉。願以一身保吾父百年之血食。我計已決。其勿多言。母族乃止議。女守父遺業。善撫二弟。弟疾漸瘳。及長。各為娶婦。家業日饒。二弟感其恩。終身敬事之如母。
蔣女年已十七。正及笄待嫁時也。然其父母亡時。二弟既幼且病。誠岌岌乎其危矣。設非蔣女立志守貞。善為撫養。蔣氏之鬼。不其餒而。是不特彼二弟應感其恩。即蔣氏之祖宗。當亦感之不盡矣。
【白話解釋】
明朝蔣希敏的女兒。是全州人。在十七歲的時候。父母都死了。兩個弟弟年紀都很小。並且多病。因此蔣女立志不願嫁人。外婆家裡的人。要給他做媒。就把這層意思對他說了。他說。自己倘若嫁了出去。那末兩個弟弟便失了看護的人。父親的後嗣。就發生了危險。你想我肯這樣忍心的做嗎。我情願犧牲自己的幸福。去保全我父親百年的血食。我的意志已經決定了。請你們不要多說。於是他外婆家裡的人。便把這個念頭打消了。後來蔣女管理了父親的遺產。好好的撫養兩個弟弟。他們的疾病。也漸漸的好起來了。到了弟弟們長大了以後。給他們都娶了妻子。後來家產也一天富似一天了。兩個弟弟都感激他的恩惠。終身侍奉姊姊。像侍奉母親一般的誠敬。
二十四、【佳英撫孤】
佳英親歿。三兄死逋。三嫂繼逝。撫育諸孤。
【原文】
明章氏女佳英。池州人。髫齡失怙恃。依其兄嫂而居。其兄三人。復均以逋賦而竄死。遺孤皆在懷抱。佳英乃與三嫂謀。令其各攜孤。匿於外家。佳英身操家事。陰為調護。迨事既解。乃還。未幾。三嫂相繼而殞。佳英嘆曰。吾父母血食將絕。不可嫁矣。遂矢志撫諸孤。及諸孤成立。而佳英已老。乃不嫁終其身。
矢志不嫁。失人倫之正。不足以為訓。而未可概於撫侄與撫弟撫妹之人也。惟佳英之境遇則更苦。幼失怙恃。幸依兄嫂。三兄竄死。三嫂既亡。遺孤眾多。以一身兼任三兄三嫂之責。非志堅者能之乎。
【白話解釋】
明朝池州地方。有一個章姓的女兒。名叫佳英。幼年就死了父母。靠著兄嫂過活。後來三個哥哥。因為欠了賦稅。逃到外鄉去都死了。遺下的孤兒都很小。還在母親的懷抱里。章佳英便和三個嫂嫂商量。叫他們各自抱了小孩兒。避到娘家去。章佳英自己在家裡管理事務。並且暗暗地替他們調護一切。等到官司完了。才回來。隔不多時候。三個嫂嫂先後死了。章佳英嘆息著說。我父親母親的血食。勢將斷絕了。我現在是不可以嫁人的了。於是專心一志。撫養幾個孤苦伶仃的侄兒。等到遺孤們長大能夠自立的時候。章佳英的年紀已經老了。因此終身不嫁。
【緒餘】
女子之悌。行於兄弟姊妹之間者易。行於妯娌姑嫂嫡庶之間者難。蓋兄弟姊妹。氣分一體。情性相關。親愛出於天然。休戚自易相顧。至妯娌、以異姓而處人之骨肉。同時為兄弟之斧斤。最易構釁起爭。化同為異。是故姒以寬和。娣以恭順。則妯娌無不合矣。其姑嫂、則父母無終身之依。姊妹非緩急之賴。每易恃目前之城社。傷日後之松蘿。是故姑宜愛敬。嫂宜慈仁。則姑嫂無不協矣。推而言之。嫡庶非同胞之親。無皇英之懿。而欲其志同道合。不亦難乎。是故夫道嚴正。嫡道寬慈。妾道柔順。三善合、而太和在閨門之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