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秦閏夫的後妻柴氏,剛生下一個兒子,丈夫就生了重病。秦閏夫快要死的時候,把前妻所生的兒子託付柴氏,叫他費心管照。柴氏遵守了丈夫的遺囑,對待前妻生的兒子,視如己出。
後來,前妻的兒子犯了法,被判死罪,柴氏就帶領自己的兒子到官衙去訴告,情願叫自己的兒子代他死。柴氏的兒子也趕前了一步,請求著說:「這是我的罪名,那裡可以加在我哥哥的身上?」
問官就用刑具去詢問,他抵死也不肯改換口供中任何一個字。問官懷疑第二個兒子恐怕不是柴氏所生,後來他去問了別的犯人,才曉得當中的情節。他嘆口氣說:「做妻子的,不忘記丈夫的命令,是信。做兒子的,情願代兄去死,以成全母親遺志,是仁!」
於是,便把這件事奏了上去,最後不但釋放柴氏的兩個兒子,而且在柴家門前掛旌表揚他們的行為。(《古八德全書》第二百七十六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