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無怨,孝養無違

  宋朝的張菊花七歲時就後母暗地賣到范尚書家中後母騙著張菊花的父親說:「我們的女兒不知道到什麼地方去了?」
  父親聽到女兒失蹤的消息,哭得雙眼都瞎了。
  過了幾年,張菊花和她的父親,恰巧在金姓的家裡碰見,父女兩個人抱著痛哭一場。於是張菊花便辭別主人,跟著父親回家。
  父親要把後母趕出去,張菊花說:「如果母親不這麼做,我便不能跨進富貴人家的家中,這樣說來,她已經對我大恩德了,又何必怨恨呢?況且我一回來,母親走了,我怎麼會安心呢?」
  父親聽張菊花這麼說,只好作罷。
  後來,父親年紀老了,沒有兒子,家境又更加窮困。父親逝世後,張菊花侍奉後母非常孝順後母不能行動,張菊花背著她行走。等到後母死了,張菊花才到富人家裡做工。她是忠心、勤勉、和氣、儉省,樣樣齊全的人
  張菊花為人幫傭時,諄諄勉勵女僕們要盡責和勤勞,如果對方不採納或加以辱罵,她便立刻道謝而且不再計較。遇到辛勞煩苦的事情,她總是以身作則。別人送她錢財、剪刀或衣服,她必一再推辭,不得已才接受。縱使一小塊布料或木材,她都不隨便丟棄。對於年幼的女僕,她常為她們梳頭、化妝或縫紉,並且把她們當做自己親生的女兒那樣看待。她的德行真是不可勝數。(《古八德全書》第五十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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