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侮幼小,反被人欺

  宋朝的毛烈與陳祈頗為友善。陳祈有三位年幼的弟弟,他顧慮他們長大以後,會跟他平分財產,於是便私自先將大半的土地抵押給毛烈,累積欠了數千貫錢。
  父母逝世後,陳祈只以剩下的田地弟弟平分。過了一年多以後,陳祈拿著錢到毛烈家,要求贖回前次抵押的田地
  毛烈接受陳祈贖款以後,心裡想耍賴,借口說:「改天我再拿贖券給你!」」陳祈自以為:「我一向與毛烈那麼友好,改天一定沒有問題的!」
  數日後,陳祈又來到毛烈家,毛烈避而不出面。陳祈到縣衙控告毛烈。縣官接受毛烈的賄賂,反而說:「法官只相信文字書狀而已,你怎麼會給錢而沒收到贖券呢?」
  陳祈竟然因為誣告而被打了好幾大板。後來,他又屢次到官府控告毛烈,幾乎把財產都耗光了。因為繳了贖款沒有憑據田地仍然歸於毛烈。
  陳祈的三弟,不禁笑了出來。
  挾仗著年長而欺侮弱小的人,難道不會遇到像毛烈這種人嗎?(《感應篇彙編》第二卷第六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