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皂役爛皮爛肉

惡皂役爛皮爛肉

    邵道是明朝池州人(池州即今安徽貴池縣),在衙門中充皂役,擔任管理囚犯工作,常向囚犯勒索財物,滿意則喜,否則就向囚犯拳打腳踢。有時郡官命令他拷打囚犯他就用力的施刑,

    常常打到皮破血流,以致囚犯死在他杖下的不可計數。後來邵道得了怪病,手足抽筋,全身的皮膚紅腫潰爛,痛不堪言,終日在床上呼號哀叫。因此當時的人都說:『善惡終有報,只要看邵道。』

    邵道臨終以前,全身的皮肉都爛盡,方才氣絕。(取材自德育古鑒)

    湘清按:在往昔專制時代,一個有犯罪嫌疑的人,或一個罪刑確定的囚犯,官府施以拷打,是尋常的事。可是現在二十世紀,是法治民主的時代,尊重人權,絕對不許有拷打人犯的事。

    今日警政當局一再三申五令,嚴禁刑警人員用刑逼供;司法當局也一再嚴禁監獄管理人員毆打囚犯。深望各地刑警及監獄管理人員,應善體政府愛民意旨,切勿毆打人犯

    否則要觸犯妨害自由的罪名,即使能幸逃法網,也難免因果惡報。像邵道的爛皮爛肉,可為殷鑒,能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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