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有一位刺史的佐吏,名叫葉星槎。刺史出巡時,他就另乘傳車隨行,所以刺史的佐吏又名「別駕」或「通判」。
他有一位姊姊,嫁給姓張的先生,結婚沒有四十天,就守寡,而且沒有孩子。她回到娘家長守貞操。乾隆五十四年(公元一七八九年),葉星槎請朝廷表揚她的貞節,當時,她已經七十二歲了。
那一年秋天,當她遊覽花園時,忽然感覺有一陣冷風像箭一樣,直射她的心中。從此以後,她就卧倒在病床上,醫葯無效,而且食量突然劇增。
她本來已經吃長素,病後卻一直索取葷腥的肉食,而且能同時吃下好幾個人的食量。她每天對著空中喃喃自語,雙手擺出支吾抗拒的樣子。臉頰經常留下傷痕,徹夜呼叫,使得侍候他的婢女都不得安眠。只有當葉星槎在座時,才能安睡片刻。
這樣子經過了數個月,醫生都不知道她得了什麼病。葉星槎趁她神志稍微清醒時,詢問她:「您整天喃喃自語,到底在跟誰說話?您那裡不舒服,為何不停地呼叫呢?」
起初他姊姊不回答,葉星槎勉強逼問,她才長嘆說:「這是前世的冤孽!那一天,我觀賞花園時,忽然吹來了一陣陰風,我感覺毛骨悚然,急忙回到房間,看見一位個子矮小,面貌醜陋而且麻臉的婦人,穿著白衣,渾身補補貼貼,攜帶了兩個醜陋的小男孩,蓬頭垢面。那位小婦人叫我丈夫,小男孩叫我爸爸。我前世是一位男子,江西人,姓顧,家財萬貫,那位小婦人是我的妻子,兩個男孩都是我的孩子。我嫌太太和孩子太丑,竟然下毒害死他們三人,而連續娶了兩位美嬌娘,以終天年。那位婦人含冤多年,找不到我報仇。去年遇到張得新,得新前世跟她有瓜葛,就把我的住所告訴她,並且帶她到花園。因為我屋子裡有神像和乩壇,她無法進來,所以藏匿在花園裡長達半年之久,現在才相遇,她要我償命,我才恍然大悟,覺得我前世確實曾經殺害妻子和孩子。我記得前世我死後,閻羅王以為我生前有罪,必須審判,但是怨家債主尚未來,所以罰我投生做女人,而且很早就守寡。這些事情在我的腦海里非常清楚,我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她們母子三人,每天弄我的臉頰,扼我的喉嚨,使我不能得到稍微的平安。吃東西並不是我在吃,而且我自己不知道飽。呼叫也不是我在呼叫,所以我無法禁住聲音。實在是太苦了!只有當弟弟你在旁邊時,那三位鬼魂便潛匿起來,如果換成別人,他們就不畏懼了。起先我暗中忍耐而不肯說出來,因為這件事太奇怪而且又醜陋。現在不得不老實告訴你,你必須為我傳說於世間,使一般人知道因果報應,雖然隔世仍然絲毫不爽!」說完,便一直流著眼淚。
張得新是葉星槎已經逝世多年的老僕人。葉星槎聽了這段話,大吃一驚,對著空中說:「冤冤相報,這是一定的道理!你們如果含冤,為什麼不在前世他還沒死的時候,找他報仇,而容許他安享天年呢?你們為什麼不在他死後,到陰間找他索命,而容許他再投生為人,又延遲了七十多年呢?我覺得非常糊塗而且不合情理!況且冤讎宜解不宜結,我聘請高僧來超度你們,使你們三人早日投生為人,好嗎?」
葉星槎的姊姊搖頭說:「她說不願意,只需要給他們兩件衣服,穿在身上就行了!」
葉星槎立即剪了三件大小不同的紙衣,才拿入房內,他姊姊很高興地坐在床前,兩手用力扯擘,說:「我太太穿了一件白布衫,破爛不堪,全都是用斷線縫補,解不開。我儘力撕扯,才能從她的身上脫下破衣服。現在剛換上新衣服,便覺得容貌逐漸好看,雖然長得丑,也像人了!」
其實,那三件紙做的衣服仍舊在桌子上面,尚未焚化,三位鬼魂卻已經把衣服穿在身上了!
葉星槎又說:「你們既然已經換上新衣,請快點上路吧!」
星槎的姊姊又呢喃片刻,說:「他們還要數錠黃金和一千兩白銀!」
葉星槎聽了,面有難色。
姊姊說:「不難!只是數根佛草和一千錫錠(紙錢)而已!」
佛草就是麥草。於是,葉家眷屬都去割取麥草,並且在割麥草時,大聲朗誦佛號。麥草中間,有零星的顆粒墮落地面,星槎的姊姊又說:「這是絕好的真珠!怎麼可以隨便拋棄呢?」命令家眷拾起落地的顆粒。
不久,大夥兒已經割了數百莖麥草。星槎的大姊呼叫說:「好了!他們已經嫌太重,快背不動了!再拿一個包袱給他們!」
於是葉星槎用紙剪成包袱的樣子,和一千錫錠(紙錢),在床前焚化,他姊姊馬上就瞑目鼾睡。
葉星槎出外會客,過了數個時辰他姊姊醒來以後,他詢問姊姊:「怨鬼走了嗎?」
他姊姊回答:「他們走了,要我親自送他們走出大門!」
葉星槎問:「鬼魂得到衣物,歡喜嗎?」
他姊姊回答:「他們沒表示歡喜,也沒道謝,只說:『穿這件衣服,便可以出去見官府了!』我送他們出門時,你正好也送鄭六爺出去,我們避於門旁,你沒有看見我們嗎?」
鄭六爺是葉星槎所會見的客人,房內沒人知道這件事,大家覺得非常驚訝。
從此以後,葉星槎的姊姊就不再索取飲食了。不到三天,她忽然說:「二奶奶來了!」接著又說:「三奶奶也來了!」她跟二奶奶、三奶奶囈語寒暄一番,有時笑,有時哭,滔滔不絕。
大家詢問她,她回答:「這兩位婦女,是我前世繼娶的妻子。陰間因為要審問大奶奶的事,所以將這兩位婦人關了很久,不能投生。現在大奶奶得到我給的衣服和財物,向各衙門告准,放兩位婦女出來質訊,所以先來探望我!」
她又說:「明天,我要到城隍那裡聽審,我的命完了!」她禁不住哭得很傷心。
到了半夜三更,她不時慘叫。
天亮後,她說右大腿很痛,大家仔細一看,看見她的大腿一片紅腫,宛如被木棒打過。
翌日,她又呼叫左大腿很痛,接著又呼叫足踝痛。腿部和足踝都紅腫潰爛,鮮血淋漓,非常痛苦。
她告訴葉星槎說:「我的事本來不易明辨,但我到案後,立即一一承認,我被木棒打了兩次,又受一次夾刑,而案子尚未了結,又有什麼辦法呢?」
從此以後,她便不能說話。又過了十幾天,她才死去。這件事發生在乾隆五十五年(公元一七九○年)二月中旬,是葉星槎親口說的。(《續子不語》《齊諧選編上冊》第九十三頁)
THE END